2023年4月,根据《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监质函〔2023〕105号)要求,经预审查,各省市地区陆续将申报第五届中国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情况进行公示。
截至6月19日材料接收结束,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共有767个组织及个人申报了本届中国质量奖(不包含社会团体)。
评选范围
中国质量奖设“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其名额分别不超过10个和90个。
(一)参评组织范围。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生产经营组织,国防工业、武器研发制造维修设计单位,教育机构(仅限小学、初中和职业技术学校),中小企业,一线班组(包括各领域QC小组)等。
(二)参评个人范围。包括各行业领域一线工作人员,各类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领域专家学者等。
在已公示的第五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名单中,共有651家组织(据不完全统计,制造业289家、服务业69家、工程建设行业19家、教育机构50家、中小企业77家、一线班组147个)和116名个人。
评选程序
自愿申报、审核推荐、审查受理、材料评审、陈述答辩、现场评审、审议票决、表彰授奖等8个环节。
地区分布
中国质量奖可通过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总局委托的社会团体、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等单位进行申报。
在已公示的第五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名单中,山东省申报数量占比最高为54,其次是广西自治区45、广东省44、江苏省44、安徽省39、宁夏自治区38、浙江省38、贵州省37、陕西省36、江西省34、辽宁省33、四川省30、福建省25、云南省25、上海市24、北京市23、黑龙江省23、湖北省20、湖南省20、河北省18、内蒙古自治区15、山西省15、吉林省13、天津市13、重庆市13、河南省12、甘肃省10、海南省9、青海省8、新疆自治区6、西藏自治区3。
名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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